一、临床试验项目名称
抗 PD-1 和 CTLA-4 双特异性抗体 AK104 联合安罗替尼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Ib/II期临床研究
二、适应症
晚期非小细胞肺癌
三、试验药物介绍
AK104为抗 CTLA-4 和 PD-1 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
四、主要入选标准
1. 18 周岁≤年龄≤75 周岁;
2. ECOG 体能状况评分为 0 或 1;预期生存期≥3 个月;
3. 不能行手术完全切除且不能接受根治性同步/序贯放化疗的ⅢB/ⅢC 期或 IV 期 NSCLC;
4. 非鳞状 NSCLC 受试者必须提供 EGFR 和 ALK 报告(既往或筛选期)。鳞状 NSCLC 受试者,如果既往 EGFR 和 ALK 状态未知,不需要在入组本研究前进行相应检测,视为阴性;
5. 第一部分扩展期(一线患者):
a) 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的全身系统性抗肿瘤治疗(不包括针对 EGFR 突变的TKI 治疗);
b) 如果接受过辅助/新辅助化疗,若疾病进展发生在最后一次化疗结束之后>6 个月,可以参加研究;
c) 排除既往接受过任何肿瘤免疫治疗的受试者;
d)PD-L1阳性,无EGFR, ALK, ROS-1突变;
6. 第二部分(PD-1/L1 治疗失败的患者):
a) EGFR 野生型且 ALK 融合基因阴性;
b) 既往接受过至少 2 个周期的 PD-1/L1 抑制剂治疗且治疗失败的受试者,并且至多接受过 1 种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的系统性化疗(辅助/新辅助化疗,若疾病进展发生在最后一次化疗结束后<6 个月,则视为 1 种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NSCLC 的系统性化疗);
c) 既往接受 PD-1/L1 抑制剂治疗时出现过以下任一情况要排除:导致永久停药的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)、复发的≥2 级的 irAE 且需要再次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、使用了高剂量全身性糖皮质激素(剂量超过每天 40 mg 强的松或等效药物)或除糖皮质激素外需要额外的免疫抑制剂治疗的irAE、在研究药物给药前既往免疫治疗毒性尚未恢复或未恢复到 0-1 级(无症状且经适当替代治疗稳定控制的≥2 级的内分泌毒性是允许入组的);
五、主要排除标准
1. 既往接受过除 PD-1/L1 抑制剂以外的其他任何肿瘤免疫治疗的受试者;
2. 组织学病理存在小细胞癌成分;ALK 基因易位;已知的 ROS1 融合基因阳性;
3. 既往接受过胸部放射治疗的受试者或放疗野可能累及心脏的受试者;
4. 既往接受过抗血管生成治疗(恩度以及贝伐珠单抗及其生物类似药除外);
5. 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(TB);活动性乙肝(HBsAg 阳性且 HBV-DNA 超过 1000 拷贝/ml(200 IU/ml)或高于检测下限,以高者为准);活动性丙肝;
6. 存在脑干、脑膜转移、脊髓转移或压迫;活动性 CNS 转移病灶;任何脑转移灶的长径>1.5 cm;
7. 肿瘤侵犯周围重要脏器;
8. 存在有临床症状或需要引流的胸腔积液、心包积液或腹水;
9. 当前存在不可控制的高血压(≥160mmHg/100mmHg);
10. 既往存在心肌炎、心肌病、恶性心律失常病史;有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病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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